:::現在位置:首頁戶政業務證明申請申領門牌證明

  申領門牌證明
申請期限:三天內結案處理完畢
申請人:
1. 房屋所有權人
2. 管理人
3. 現住人
應備證件及注意事項:
1. 門牌證明申請書。
2. 申請人國民身分證、印章。
3. 房屋所有權狀或繳納房屋稅憑證。
4. 查驗現住人設籍資料(所有權人申請者免)。
5. 現住人被通報空戶者,不得申請。
6. 門牌證明書規費每份新台幣20元。
7. 委託他人申辦者,請另攜委託者親自簽名蓋印之委託書,受委託人之身分證、印章。